各学院:
根据上一学年的申报情况和学生的实际表现,宁波速普电子有限公司决定继续在2014级新生中开展资助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品德优良、遵纪守法;
2、成绩优异、学习刻苦;
3、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2014级新生;
4、符合本人意愿,自愿提出申请。
二、额度
每年每人约6000元人民币;每人受资助期限最长不超过4年。
三、名额
3名左右,各学院原则上仅限报1名,如无合适人选,请提前告知学生处。
四、申请及审批程序
1、学生本人填写申请表,经所在学院同意后,上报至学生处;
2、学生处审核名单并确定候选对象;
3、全校公示5天。
五、申请时间:
即日起至9月29日。
六、特别说明:
获得速普助学金资助的同学将不能再同时获得其他各项校外助学金。
学生处联系人:叶晶晶,电话:87616065。
附件: 1、第一、二、三批宁波速普电子助学金获得者名单
2、宁波工程学院校外助学申请表
宁波工程学院学生处
201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