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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4年度下半年“学生海外交流”专项助学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11-28    

各学院:
    根据宁波工程学院宁工发【2014】17号“关于印发《宁波工程学院学生海外
交流专项助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结合宁工外事【2014】3号“关于公布《宁波工程学院学生海外交流专项助学金》2014年度实施细则的通知”要求,现开始2014年度下半年“学生海外交流”专项奖学金的申报和统计工作。
    一、 申报对象
    1. 参加各类赴国(境)外学习项目(具体资助项目见附件1)并在2014年1
月1日后赴国(境)外学习的全日制在校学生;
    2. 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学生不能申请:
    1) 获得过《徐旭昶优秀学生奖励基金》资助的学生;
    2) 获得过国家、省、市等政府资助赴国(境)外学习的学生;
    3) 已获得过“学生交流专项”助学金的学生;
    4) 获得其它资助参加过出国(境)项目的学生。
    二、 参加条件
    详见《宁波工程学院学生海外交流专项奖学金》2014年度实施细则。
    三、 申报程序
    1. 请申请海外专项奖学金的同学填写《宁波工程学院学生海外交流专项奖
学金申请表》(附件2),并附成绩单和佐证材料交各学院;
    2. 各学院对申请学生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并填写汇总表(附件3);
    3. 请各学院于2014年12月12日前所有材料交外事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地    址:行政楼320室
    联 系 人:阮东波
    联系电话:87616027   665500(短号)

 

附件:1:2014年度“海外交流专项”奖学金资助项目.doc

        2:宁波工程学院学生海外交流专项奖学金申请表.doc

        3:宁波工程学院学生海外交流专项奖学金统计表.doc

 


外事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014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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