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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3—2014学年爱心补助和温馨旅费发放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4-23    

各学院:

为缓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经济压力,同时保证他们寒假时能够顺利回家与家人团聚,学校决定向广大学生发放爱心补助和温馨旅费。现就具体事项说明如下:

一、资助对象:

经学校认定为2013—201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资助标准及名额:

1、爱心补助:2000元/人,50名,共10万元;

2、温馨旅费:省外400元/人,150名,省内200元/人,200名,共10万元。

三、名额分配:

学院

爱心补助

2000元/人

省外温馨旅费

400/人

省内温馨旅费

200/人

电信学院

8

24

32

化工学院

5

14

18

机械学院

7

22

30

建工学院

6

18

24

交通学院

1

3

5

外语学院

5

15

20

经管学院

9

28

38

人文学院

5

14

19

理学院

3

8

9

国交学院

1

3

4

材料学院

0

1

1

合计

50

150

200

四、申请条件:

1、遵纪守法, 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违纪处分记录; 

2、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团结同学,乐于助人;

3、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无不良生活嗜好、习惯,无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相符的消费行为。

五、申请程序:

1、符合条件的学生提出申请,填写相应的申请表(见附件1和附件2);  

  2、学院审核、名单公示3天,填写《宁波工程学院2013—2014学年爱心补助汇总表》(见附件3)、《宁波工程学院2013—2014学年温馨旅费汇总表》(见附件4);

3、学生处审批、名单公示3天。

六、其他说明:

1、爱心补助和温馨旅费两者不可兼得。在本学年未享受任何社会或者校内资助的困难学生应予以优先考虑。

2、温馨旅费请根据生源地申请旅费补助类别,各学院在下达的指标范围内,保持总金额不变的前提下,可根据困难生生源地实际情况适当调整省外和省内温馨旅费的名额。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本次资助的申报工作,于2014年1月3日前将学生申请表(纸质版)和学院汇总表(电子版)交至学生处。

    联系人:高聪颖,联系电话:87616666。

附件1:宁波工程学院2013—2014学年爱心补助申请表

附件2:宁波工程学院2013—2014学年温馨旅费申请表

附件3:宁波工程学院2013—2014学年爱心补助汇总表

附件4:宁波工程学院2013—2014学年温馨旅费汇总表              

学生处

                                 2013-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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