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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年度宁波工程学院学生科研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11-19    

各学院:
    为了多方面培养大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际动手能力,培养团队精神,增强学生进
行科学研究和学术研讨的兴趣和能力,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丰富校园学术氛围,促进我校大学生相互交流与学习,经校科技创新活动办公室研究决定开展宁波工程学院2015年度学生科研项目申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崇尚科学、追求真知、勤奋学习、锐意创新
二、活动目的
    进一步加强我校大学生科技创新意识与能力的培养,引导和激励我校学生实事求
是、刻苦钻研、勇于创新、多出成果、提高素质,营造良好校园科技文化氛围,培养创新性人才。
三、申报条件
    1、具有一定科研能力的我院普通全日制在读学生,原则上以大一、大二学生
为申报主体。
    2、申请者可以是学生个人独立申请,也可以是几个学生组成项目团队,团队
人数一般为2~4人。学校鼓励学科交叉融合,鼓励跨院系、跨专业、跨年级联合申报。每人限主持或参加一个项目,不得在不同项目之间交叉申报,正在承担计划项目的学生不能再申报新项目。
    3、项目组须聘请指导教师。每个学生科研项目组应至少聘请一位专业教师作为本
项目的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原则上应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热心学生活动的教师担任。
四、项目申报程序:
    项目采取个人申请并经相关学院推荐,学校组织专家评审,最终确定拟立项项目
,并公示。申报形式为:采用线下申报评审,并按照以下程序择优确定推荐,特别注意:对于不按照要求填写申报书的项目,取消当年立项资格
    1、提交材料。申报学生要认真按照通知要求及宁波工程学院大学生科研项目管理
办法的要求,在大学生科技创新网上进行线上申报。根据项目类别,分别填写对应的申报表格(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大学生科技创新推广项目),网上申报完成后,在2014年12月10日前提交完整的申报材料至各学院办公室(一式两份,申报表格见附件)。
    2、学院初审、推荐。各学院根据通知规定对学生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
专家进行评审,评审可结合申报材料的创新意义、实际应用价值等给出书面评价,由院长(或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向学校择优推。
    3、各学院将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和申报项目汇总表于 2014年12月15日前交至
校科技创新活动办公室,电子文档(PDF版本,不接受word版本)打包发至团委韩玉老师OA邮箱。联系人:韩玉:87616081
    4、学校复审。校科技创新活动办公室将组织专家组对申报材料进行复审,并最终
确定立项的项目,将结果进行公示。并择优推荐重点项目参加“省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的评选,具体表格和时间等上级通知下达后,另行通知。
    5、网上备案。拟立项的项目公示满一周后,所有拟立项必须在一周内大学生科技
创新网上(http://kjcx.nbut.edu.cn/)完成网上备案,对于不配合备案的项目,取消立项资格,进行差额递补。
    6、发布立项文件。项目备案完成后,发布立项结果文件,并执行。
    特别说明:本次学生科研项目主要针对省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王伟明助创基金
资助”项目及校级学生科研训练项目三类,国家级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另行申报,为了让更多的学生和老师参与其中,本次申报省级和校级学生科研项目的团队一旦立项,将不能参与国家级项目的申报和评选,更不能将立项项目稍作调整后再次申报,如有类似情况发生,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附件:1.科研项目计划推荐立项情况
          2.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申报书
          3.大学生科技成果推广项目申报书
          4.项目汇总表


共青团宁波工程学院委员会
二○一四年十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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