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研究生“三助”工作,根据《宁波工程学院研究生“三助”岗位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宁工发【2023】68号)及《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研究生“三助”岗位聘任工作的通知》(2024-04-23)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岗位职责及津贴标准
“助教”即教学助理,承担研究生部分课程的辅助教学工作,例如辅导答疑,批改作业和实验报告,参加考务等工作,不得安排或要求研究生承担本应由主讲教师承担的教学工作。经考核合格的研究生发给“助教”岗位津贴,每周实际教学工作量不低于6小时,每小时按15元标准核算,“助教”岗位津贴标准不超过600元/月·人。
“助管”即管理助理,承担学院研究生办公室的辅助管理工作。主要协助处理行政日常事务、各类实验室及创新平台管理或从事兼职辅导员、班主任和其他工作。经考核合格的研究生发给“助管”岗位津贴,每周工作量不低于10小时,每小时按15元标准核算,“助管”岗位津贴标准不超过600元/月·人。
二、岗位设置及应聘条件
(一)助教
1.名额:10人,面向研究生专业课设置。
2.以聘任一年级研究生为主。
3.岗位要求:品学兼优、敬业奉献、责任心强,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表达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未受到过纪律处分;申请助教时无挂科;同时应取得英语四级证书。
4.助教岗位的聘任优先考虑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
(二)助管
1.名额:1人,面向研究生管理办公室设置。
2.岗位要求:品学兼优、敬业奉献、责任心强,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表达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未受到过纪律处分;申请助管时无挂科;同时应具备良好的办公软件操作能力;党员优先。
三、报名方式
1.5月16日之前,符合条件的同学,将《宁波工程学院研究生“三助”岗位申请表》(附件1)、《宁波工程学院研究生三助岗位聘用名单汇总表》(附件2)的电子版提交至班级生活委员处。生活委员以班级为单位发送至指定邮箱:534111694@qq.com。
2.学院于信息汇总后,将应聘名单发送至各门课程教师oa,由教师自主采取形式进行选拔。5月21日之前,将所选拔人员的相关信息填写在随oa附发的《拟聘用助教人员表》中,并进行回复。
3.5月22日至5月24日,学院将对拟聘人员进行为期三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通知相关学生提交纸质版资料至学院。
四、管理与考核办法
1.按照学校文件规定,每位研究生不能同时申请和兼任两个及以上 “三助”岗位。
2.研究生 “三助”岗位招聘以学期为单位,本次聘用截止时间为2024年春季学期结束。
3.每月5日之前,助教及助管填写附件3、4,并将纸质版统一上交至生活委员处,收齐后交至研究生办公室。
4.对岗位工作不认真负责的研究生,学院可以随时终止其“三助”工作,并报研究生工作部备案。岗位考核不合格的研究生下一轮不予聘用。
五、联系人员及方式
研究生“三助”聘任工作在开展过程中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此期间如有任何问题或异议,均可在工作时间内进行反映。
联系方式:0574-87616117
办公地点:经济与管理学院西三407
附件1:宁波工程学院研究生“三助”岗位申请表 附件1:宁波工程学院研究生“三助”岗位申请表.doc
附件2:宁波工程学院研究生三助岗位聘用名单汇总表 附件2:宁波工程学院研究生三助岗位聘用名单汇总表.xls
附件3:经济与管理学院研究生“助教”岗位考核鉴定表 附件3 :经济与管理学院研究生“助教”岗位考核鉴定表.doc
附件4:经济与管理学院研究生“助管”岗位考核鉴定表 附件4:经济与管理学院研究生“助管”岗位考核鉴定表.doc
经济与管理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2024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