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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经济与管理学院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研究生 “助教”及“助管”岗位聘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5-15    

为切实做好研究生“三助”工作,根据《宁波工程学院研究生“三助”岗位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宁工发【2023】68号)及《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研究生“三助”岗位聘任工作的通知》(2024-04-23)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岗位职责及津贴标准

“助教”即教学助理,承担研究生部分课程的辅助教学工作,例如辅导答疑,批改作业和实验报告,参加考务等工作,不得安排或要求研究生承担本应由主讲教师承担的教学工作。经考核合格的研究生发给“助教”岗位津贴,每周实际教学工作量不低于6小时,每小时按15元标准核算,“助教”岗位津贴标准不超过600元/月·人。

“助管”即管理助理,承担学院研究生办公室的辅助管理工作。主要协助处理行政日常事务、各类实验室及创新平台管理或从事兼职辅导员、班主任和其他工作。经考核合格的研究生发给“助管”岗位津贴,每周工作量不低于10小时,每小时按15元标准核算,“助管”岗位津贴标准不超过600元/月·人。

二、岗位设置及应聘条件

(一)助教

1.名额:10人,面向研究生专业课设置。

2.以聘任一年级研究生为主。

3.岗位要求:品学兼优、敬业奉献、责任心强,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表达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未受到过纪律处分;申请助教时无挂科;同时应取得英语四级证书。

4.助教岗位的聘任优先考虑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

(二)助管

1.名额:1人,面向研究生管理办公室设置。

2.岗位要求:品学兼优、敬业奉献、责任心强,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表达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未受到过纪律处分;申请助管时无挂科;同时应具备良好的办公软件操作能力;党员优先。

三、报名方式

1.5月16日之前,符合条件的同学,将《宁波工程学院研究生“三助”岗位申请表》(附件1)、《宁波工程学院研究生三助岗位聘用名单汇总表》(附件2)的电子版提交至班级生活委员处。生活委员以班级为单位发送至指定邮箱:534111694@qq.com。

2.学院于信息汇总后,将应聘名单发送至各门课程教师oa,由教师自主采取形式进行选拔。5月21日之前,将所选拔人员的相关信息填写在随oa附发的《拟聘用助教人员表》中,并进行回复。

3.5月22日至5月24日,学院将对拟聘人员进行为期三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通知相关学生提交纸质版资料至学院。

四、管理与考核办法

1.按照学校文件规定,每位研究生不能同时申请和兼任两个及以上 “三助”岗位。

2.研究生 “三助”岗位招聘以学期为单位,本次聘用截止时间为2024年春季学期结束。

3.每月5日之前,助教及助管填写附件3、4,并将纸质版统一上交至生活委员处,收齐后交至研究生办公室。

4.对岗位工作不认真负责的研究生,学院可以随时终止其“三助”工作,并报研究生工作部备案。岗位考核不合格的研究生下一轮不予聘用。

五、联系人员及方式

研究生“三助”聘任工作在开展过程中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此期间如有任何问题或异议,均可在工作时间内进行反映。

联系方式:0574-87616117

办公地点:经济与管理学院西三407

附件1:宁波工程学院研究生“三助”岗位申请表      附件1:宁波工程学院研究生“三助”岗位申请表.doc

附件2:宁波工程学院研究生三助岗位聘用名单汇总表   附件2:宁波工程学院研究生三助岗位聘用名单汇总表.xls

附件3:经济与管理学院研究生“助教”岗位考核鉴定表  附件3 :经济与管理学院研究生“助教”岗位考核鉴定表.doc

附件4:经济与管理学院研究生“助管”岗位考核鉴定表  附件4:经济与管理学院研究生“助管”岗位考核鉴定表.doc


经济与管理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2024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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