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正常教学秩序,合理使用教室资源,根据《宁波工程学院教学用房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教务处现对公共教室的开放使用做如下规定:
一、开放教室:东校区教三和教四教学楼所有未安排课程的教室;西校区2号楼和3号楼所有未安排课程和其它用途的教室。具体空闲时间段可以在教务管理系统查询。
二、开放时间:上午6:50-晚上22:00
三、学生自习纪律及要求
1、为保证教室资源的公平使用,禁止学生预先用书籍、书包或者其它纸张等物品占据教室座位。学生自习结束应及时带走随身物品,教室管理和清洁人员将对教室内所有资料物品有权进行清除和处理。
2、保持教室安静、有序,保证自习秩序及效果,禁止一切与学习无关的活动。
3、保持和维护教室整洁,禁止将食物带入教室、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等。
4、爱护教室内各种教学设施及公共财产,严禁私自搬动和拆卸,严禁在桌椅和墙壁上乱刻、乱贴、乱画。
5、增强安全意识,严禁在教室私自使用电器设备;教室开放结束后,学生应准时离开,不得在教室随意逗留,不得反锁教室门。
6、节约用电,离开教室时自觉关闭灯、门、窗。
教务处、后管中心
2014.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