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校各课程选用教材的监督、管理和引导,提高选用教材的质量,教务处即日起启动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的教材预订审核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审核重点
1、是否优先选用国家级、省部级的优秀教材、规划教材、重点教材、自编教材以及国外的优秀原版教材。原则上应占各教研室选用教材75%以上。
2、同等条件下,是否优先选用近三年内出版或再版的教材。原则上应占各教研室选用教材60%以上。
3、自编教材(讲义)投入使用前是否通过所在学院审定。
4、《教材预订单》信息填写是否完整、准确。
5、选用教材是否经教研室(系)主任、教学院长两级批准。
二、审核程序
1、各教研室开课教师根据下学期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提出拟选用教材。
2、教研室讨论确定教材预订计划并填写《宁波工程学院教材预订单》(附件一)。
3、 各学院(部)对选用的教材认真复审。有下列不合教材选用规定情况的课程或教研室需提交《教材选用情况说明》(附件二)
(1)一门课程选用一种以上教材;
(2)选用教材出版时间超过5年(2009年之前出版);
(3)自编教材(讲义)投入使用前未通过所在学院审定;
(4)教研室选用优秀教材比例低于75%;
(5)教研室选用近三年内出版或再版的教材比例低于60%。
(注: 情况1-3由课程负责人填写《课程教材选用情况说明》, 情况4-5由教研室主任填写《教研室教材选用情况说明》)。
请各学院、教学部于11月21日前提交《教材预订单》(纸质稿一式一份及电子稿)及《教材选用情况说明》一式一份报教务处备案。教务处汇总后将于11月28日前在教务在线公布课程指定教材清单, 征订工作依照宁工教务〔2014〕7号《关于调整教材征订方式,同意学生自主订购课程指定教材的通知》文件精神由教材服务中心具体落实。
联系人:王银娥;电话: 87616045。
附件一:《教材预订单》
附件二:《教材选用情况说明》
教务处教学建设科
2014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