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教学部:
为规范学校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工作,根据《关于进行遴选第七批我校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的通知》,学校开展了第七批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的认定工作,经本人申请、学院审查、教务处审核认定,现将第七批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的认定名单公布如下(共26人):
人文学院(4人):高晨晖、高聪颖、王 宇、吴高园
外国语学院(2人):叶狂、夏珏
理学院(2人): 罗勇、董烈刚
经管学院(3人): 唐连生、许燕、角雪岭
化工学院 (3人):王灵辉、吴昊、赵力维
国际交流学院(1人):徐璐
杭州湾汽车学院(3人):殷璟、崔怀峰、季英萍
建工学院(3人): 宋春霞、黄宝涛、赵卓
电信学院(3人): 姚拓中、张浩向、石晶晶
交通学院(2人):张敏捷、周继彪
宁波工程学院教务处
二Ο一四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