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接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自然科学基金办)浙科金办发〔2014〕20 号文件, 2015年度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工作正在进行中(7月30日已在数字宁工-科研动态栏目中发布预通知),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本次申请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类型分为:面上项目(即原来的一般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重点项目和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学术交流项目另行通知。
一、项目类型、申请指南、申请条件、申请书填写请具体参考附件《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2015年度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的通告》。注意申请条件中,新增了“2013年度、2014年度连续两年申请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注:以依托单位统一上报到省自然科学基金办的年度申请项目清单为准,不含学术交流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将被暂停2015年度项目(不含学术交流项目)申请资格”。
二、申请书填报:
1、实行全文网上填报,不接收个人直接报送和非依托单位报送的申请材料。电子申请书容量不得大于3MB;如有图片,请使用JPG、JPEG格式。申请人请到省自然科学基金网站(网址:www.zjnsf.gov.cn)申报专栏下载:2015年版的申请书正文撰写提纲和网上填报操作指南。根据申报通知、申报指南等文件要求,科技处编写了《2015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申请项目形式审查明细表》,请申请人撰写申请书前务必先认真阅读。
2、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并依据《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规定》、各类项目管理的实施细则、各类项目申请指南、撰写提纲等,遵照具体要求填报申请书;申请人应严格按照《关于严肃财经纪律规范科技经费使用和加强监管的若干意见》(浙财教〔2012〕29号)和《浙江省省级科技研发和成果转化项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浙财教〔2012〕357号)的要求,认真做好申请经费预算工作(以上相关文件或通知等可在省自然科学基金网站-申报专栏中查阅或下载)。
3、申请人应当根据申请项目类型的资助强度下限金额及所在单位经费配套政策,在申请书中确定合理的研究目标、研究内容、研究计划、预期研究成果及预期发表的各类论文数。如果申请获得资助,申请书记载的研究目标、研究内容、研究计划、预期研究成果及预期发表的各类论文数(注:申请人应当是论文等研究成果的主要完成人之一,并且发表、介绍论文等研究成果须正确标注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及项目批准号)将直接作为研究计划书的组成部分,并作为结题验收的重要依据。申请人在立项后填写研究计划书时,不得以资助经费未达到申请经费数额为由更改申请书确定的研究目标、研究内容、研究计划、预期研究成果及预期发表的各类论文数。立项后,如果资助项目总经费数额(含依托单位联合资助经费)与申请经费数额一致的,申请书记载的项目经费预算将直接作为资助项目经费预算,不再允许调整;如果资助项目总经费数额(含依托单位联合资助经费)未达到申请经费数额的,允许对相关栏目经费预算进行调减。申请书应围绕有限目标,针对重要科学问题做深做透,切忌“大、空”。
4.申请人应将网上填报并经依托单位审核后的申请书PDF文件打印成纸质材料一式两份,经项目组成员签字、所在单位盖章后,予以留存,并将申请书签字盖章页扫描件上传至省自然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
如果申请获得资助,申请人应在规定期间内将上述签字盖章后的纸质申请书一式二份与纸质项目计划书一式三份提交给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其中纸质申请书一份与纸质项目计划书一式二份由所在单位集中报送至省自然科学基金办;申请人提交省杰青项目纸质申请书时须附签字盖章后的纸质推荐表一份。以上签字盖章的纸质申请书、项目计划书由项目负责人、所在依托单位和省自然科学基金办各留存一份,将作为日后结题验收的重要依据。
三、申请数量:
2015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依旧实行限额申报。依据2012-2014年度项目的申报和立项情况,以二级学院为单位初步分配上报数(见附件)。各学院如有需要可以超额上报,但务必将申报项目从优到次顺序排列。注意:其中35周岁以下科研人员申报的项目原则上不少于申请量的40%。
不在学院的其他部门相关人员,如有申报意向的,请联系研究学科方向一致或相近的二级学院进行申报。
四、学校集中填报和接收时间
1、自2014年9月15日上午9:00至10月10日下午16:00截至,申请人登陆申报系统进行网络申报(注意:还未经省自然科学基金系统注册的人员请提前登陆http://www.zjnsf.gov.cn/reg.aspx进行会员注册,申报系统要求一人一个帐户,请不要重复注册个人信息。如申请人的注册信息忘记,或因为信息变更而无法登陆,请和科技处陈燕平联系)。省杰青项目申请人须在该时间段内上传签章后的省杰青项目推荐表扫描件、3-5篇代表性论著PDF文档。
2、2014年10月26日下午16:00时前,被推荐上报的申请人应将申请书签字盖章页扫描件上传至省自然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申请人未在规定期限内上传扫描件的,将被视为其已放弃项目申请,不再参加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评审。
五、会员信息更新
会员登陆后请按照要求补充完善个人基本信息和相关研究成果信息。会员信息是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遴选评审专家、评价学术成绩的主要依据之一,请务必如实完整填写。申请人对本人会员个人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
六、评审程序、立项项目的结题验收与绩效评估要求、信息公开与反馈、省外专家推荐请参见附件《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2015年度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的通告》。
七、网上申报工作联系人:陈登、周健,负责会员注册有关问题和网络信息系统技术问题解答。电 话:0571-86964972、87353861,E-mail:xm@zjnsf.gov.cn;
学校科技处联系人:陈燕平,电话:87616063(6063)
科技处
2014年9月12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