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文科学院(部):
根据文科振兴计划专项经费资助及管理办法的规定,学科领域研究课题每个文科学院(部)资助5项,现将申报工作的具体要求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填好项目申报书。
一、指导思想:研究课题需紧密围绕本学院学科研究方向和学科建设的需要设定。
二、申报要求:
1、课题具体由经济与管理、人文、外国语、交通与物流学院以及社科部组织申报,每个学院(部)限报5项。汇总后交科技处,由科技处组织评审。
2、成果形式须是研究报告和论文。论文需在核心期刊上发表后方可结题。论文内容须与课题设计相一致。
3、完成期限:课题一般应在1年内完成结题。承担2011,2012年度文科振兴专项课题(校级项目)未完成者,原则上不得申报本年度课题。
4、每项课题最高资助8000元。项目立项后,拨付总经费的50%作为启动经费,其余50%的经费,待课题结题时,视研究成果的质量和完成时间拨付。
5、课题不得与其他已立项的项目重复申报。
三、申报方式
1、申请人须在学校科研管理系统中申请,申请表须作为附件上传,且必须与提交的纸质材料相一致。
2、《课题申请表》报送一式3份。复印请用A4复印纸,于左侧装订成册。《单位汇总表》电子文档。
3、申报截止时间:11月20日止,逾期不予办理。
联系电话:87616062,联系人:王恩燕
附件1: 课题申请表
附件2:汇总表
科技处
二0一四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