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入围资格
1.热爱祖国,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
2.按时修完教学计划中的全部学业,学习勤奋、成绩优异;积极参加各种文体活动、社团活动和公益活动,曾获A等班委称号,且考核从未出现C等或曾担任助教或副部长以上职务;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师生反映良好。
校级优秀毕业生要在满足条件1、2两项外,同时必须具备下列条件:大学期间累计获校、院级(其中一次必须为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校三等及以上奖学金、A类学科竞赛省级以上奖励、B类学科竞赛省级二等奖以上奖励或其他相当奖项2次(项)以上。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省级优秀毕业生从校级优秀毕业生中评选,在满足条件1、2两项外,同时必须具备下列条件即:大学期间累计获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校特、一、二等奖学金”、A类学科竞赛省级二等奖以上奖励或其他相当奖项2次(项)以上,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二、等同效用
国家奖、移动联通奖等同于特等奖学金。
三、顺序遴选
已获奖学金为第一顺序,综合荣誉为第二顺序,社会工作为第三顺序,第七学期毕业生专业排名为第四顺序。
四、评选办法
申报截止1月15日晚上24点,基本材料班级群内公示三天,无异议后,1月19日开始公开评选,综合依序排列,参照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意见(获辅导员一致推荐),拟定省、校级毕业生名单,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
1月底将学院审议通过的拟定省、校级毕业生名单进行公示五天后上报校学生处。监督投诉:应老师,87616103,772362158@qq.com。
五、专业名额分配
经管学院 校级优秀毕业生 省级优秀毕业生
专业 人数 10% 4%
会计11 159 16 6
国贸11 143 14 6
营销11 75 8 3
国商11 83 8 3
物流11 142 14 6
机动名额 -- 2 0
合计 602 62 24
按省校级优秀毕业生比例计算结果,产生机动名额两个,此两个名额根据每个专业最靠近入围名次的学生PK产生。
六、其他事项
申请省校级优秀毕业生的同学请按以下要求发送相关材料到指定邮箱:国贸和会计专业发送材料至1102191466@qq.com;国商、营销和物流专业发送材料至772362158@qq.com,压缩包格式要求:班级+姓名+联系电话,里面的word文档和excel表格命名要求为:班级+姓名。(请务必按照要求格式,不然需要退件重发)。材料包括:
1.2015届校优或省优毕业生申请素材表(申请省优校优都需填写);
2. 宁波工程学院优秀毕业生登记表(申请省优校优都需填写);
3. 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申请省优需填写。自己名次若把握不准,但想申请省优的,都可以先填);
以上材料上交电子稿,登记表和excel表格请按样表格式及备注说明要求,格式不能变动。
经管学院学工办
2015年1月12日
附件:1.2015届校优或省优毕业生申请素材表2015.1.10
2.经管学院关于省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推荐的细则(修改版)2015.1.9
3.校优省优登记表(参考样表及要求)
4.校优省优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