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关于印发宁波工程学院学生海外交流专项助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宁工发〔2014〕17号)文件精神,结合《关于公布宁波工程学院学生海外交流专项奖学金2015年度实施细则的通知》(宁工外事〔2015〕1号)。对学院递交的14名学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有4位同学不符合申请材料。根据2015年的实施细则,现对10名同学的资助结果面向全校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15年5月7日至2015年5月11日,在此期间如有问题反映,请联系外事处。
联 系 人:阮老师
联系电话:87616027
邮 箱:77115851@qq.com.
外事处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015-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