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同学:
为推动宁波市高校学生赴国(境)外交流、实习实践,培养学生的国际视野和素养,提升学生的国际竞争力,为宁波建设“名城名都”和推进城市国际化培养高素质人才,宁波市教育局设立宁波市高校学生赴国(境)外交流资助经费,具体规定如下:
一、选派方案
选派规模:全市每年150人左右,适当向贫困家庭的优秀学生倾斜。
资助对象:宁波市高校计划内招收的全日制中国境内学生。
按照国家外交战略和教育对外开放的总体要求,结合宁波实际,重点资助以下几类学生:
1.赴“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高校、研究机构等交换学习、文化交流、实习实训的学生;
2.赴国(境)外高水平大学(综合或专业排名前100名大学)、研究机构等交换学习、研究实习和文化交流的学生;
3.赴在国(境)外的国际组织及其下属机构、全球500强企业实习实训的学生;
4.赴港澳台高校、研究机构等交换学习、文化交流的学生;
5.学习成绩优秀,家庭经济条件较差的学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资助标准:
1、A类:每人3000元人民币。用于资助赴国(境)外学习三个月以下的学生;
2、B类:每人6000元人民币。用于资助赴国(境)外学习三个月以上的学生。
选派专业领域:结合我市“名城名都”建设发展目标和“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保险创新综合试验区等国家试点工作要求以及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优先考虑:智能制造、新材料、新能源、港口物流、金融保险、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疗、文化创意产业、涉海专业以及中东欧国家小语种等专业。
二、选拔条件
1.中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专业素质,身心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有志于为宁波建设发展服务;
2.申请时应为我市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二年级(含)以上本专科生或研究生;
3.品学兼优;
4.学成后须按时回国,并通过不同形式与同学分享学习交流收获。
三、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一式2份,主要包括:
1.《宁波市高校学生赴国(境)外学习资助申请表》(见附件);
2.国(境)外高校、国际组织等机构的邀请函;
3.护照复印件;
4.签证页和机票复印件;
5.国(境)外学习任务和日常安排。
请符合申报条件学生将申请表格和所需相关申请材料于2017年9月6日12:00前交至西三418办公室。
联系人:李先锋
联系电话:680542。
经济与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7年8月31日